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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四项机制”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9-08-02 07: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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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隆德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区市党委、纪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建立“四项机制”、开展“四项行动”,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截至目前,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42件,立案12件2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建立规范受理机制,开展问题线索排查“起底”行动。制作《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受理范围明白卡》4万多张,发放到每一户农户,印制《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举报公告》2000多张,张贴到每一个村组,并在县电视台定时播放,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受理权限、受理方式等。通过新建信访接待大厅、开设微信公众号举报专栏、接受电视台专题访谈等,统筹运用信、访、网、电和“两微一端”受理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乡镇加大明查暗访力度,通过走村入户、民意调查、现场接访等方式收集问题线索,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

  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开展交办问题线索“清零”行动。进一步完善和再造各项工作流程,规范文书程序形成3个制度汇编,制定下发委机关、各乡镇纪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了协调配合、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多方共享机制,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与政法机关对接涉黑涉恶案件查处情况,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同政法机关无缝对接。县纪委监委移送扫黑办问题线索2件;县扫黑办移送县纪委问题线索16件,已立案7件11人,党纪政务处分2人。

  建立追根溯源机制,开展问题线索“复核”行动。严格落实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处置的通知》,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牵头,成立四个排查分析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对十八大以来县纪委和司法机关双向移送的38件违纪违法案件、2017年以来巡视巡察移交的96件问题线索、2013年以来受理的26件涉黑涉恶信访举报和县扫黑办排查梳理的32件重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逐件登记造册,建立了“四本台账”,通过甄别研判发现问题线索1件。

  建立直查直办机制,开展深挖彻查“除根”行动。实行执纪审查“五个一体化”工作模式,聚焦三类重点问题,做到“扫黑、破伞、治乱、追责”并举。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实行直查直办。围绕“一条主线、三条支线”,对重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由县纪委书记和副书记包抓领办,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集中力量,深挖彻查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责不到位、推进不力的12个部门(单位)、2个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高度重视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工作,制定迎检方案,完善资料台账,全力迎检。积极整改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反馈问题,对交办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成立专案组,销号查办,共办理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交办问题线索26件,立案5件10人。(隆德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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